南都:超标大米信息公开,本无需公民劳心费力

2013年05月18日09:26  南方都市报 微博

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了第一季度餐饮食品抽验结果,其中一项结果为44.4%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检产品发现镉超标。市食药监局共抽检18个批次,有8个不合格批次。    

  问题大米流向餐桌?惊闻这样一个信息,相信对所有市民来说,第一反应就是追问哪些品牌大米镉超标、哪些餐饮单位提供的大米不合格。但很遗憾,这种追问目前没有答案,因为广州市食药监局表示,他们只公布数据,暂不便公布具体名单,也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。

  随着健康知识的普及,镉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已日益为公众所了解,大米镉超标的相关信息毫无疑问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,这样重要的信息居然可以不向公众公开,不公开的理由居然可以是“不便”?

  今年初,媒体曾刊发题为《湖南问题大米流向广东餐桌?》的报道,称广州市场随机抽取多批次湖南大米,结果均显示镉超标,属于不合格产品。当时广东相关部门也表示,将抓紧查清上述湖南问题大米去向,并如实向社会公布。承诺信誓旦旦,可是现在对查出镉超标大米品牌名单的公布却遮遮掩掩,难怪@新华社中国网事会担心,谣言止于公开,“就不告诉你”的态度,难免让人浮想联翩。

  不公开信息的理由匪夷所思,何以“不便”,究竟有哪些“不便”,媒体和公众有没有必要去食药监局耐心探询其中的隐情?没有必要!不管你是否真的有很多委屈和隐情,只要你还是一个肩负食品药品监管之责、为公众健康服务的政府部门,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就是你法定的职责和义务。逃避这种职责和义务,无论以什么理由,都是违法行为,属于严重失职。

  信息公开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,人们已经见惯了政府部门推诿乃至拒绝信息公开的五花八门的理由,而今广州市食药监局的一句“不便”,不过是为推诿和拒绝信息公开增添了一个新的说辞而已。但这样的说辞将越来越难以为公众所容忍,这完全可以预见。据媒体报道,一名广外女生已经向广州市食药监局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。然而不论这一申请会取得什么样的结果,我们都无法摆脱一个多年困惑的缠绕:为了让一些政府部门公开信息,不乏申请者,甚至还常常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,在公民这里,政府部门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为什么总是如此之难?

  针对信息公开,既不缺法律的规范,也有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“向人民群众说真话、交实底”的要求,还有像广外女生这样为了捍卫知情权从而锱铢必较的公民,这么良好的氛围,这么优越的条件,信息公开为什么还是始终无法冲破瓶颈?

  不得不说,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惩戒太轻甚至可说几乎没有惩戒。相关法规都只是在说“应该公开”,不公开的后果是什么却往往阙如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逃避法定职责和义务,众目睽睽之下却不必为之付出代价,这难道不是咄咄怪事?缺乏惩戒,没有代价,推诿和拒绝信息公开的理由愈变愈奇,当然是势之必至!

  所有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而努力的人们都值得敬重,但既然本为职责和义务,政府部门公开信息能否成为习惯,而不必等到公民劳心费力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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